不知大家有没有注意过,有很多地方的保安上班就像享受生活,侃侃大山,晒晒太阳,两眼无神,漫无目的的来回走动,衣服穿的倒蛮是那么一回事,可就没什么责任心。
保安这个样子可是牺牲了大部分群众,造福了一小部分不法分子。据我所知,上海很多大型超市都出现了储存物失窃现象,这些超市储物的方法是在投币后自动封锁储物箱,由顾客保管钥匙,在取回物品时同时收回先前投的1元硬币。一些不法分子就有了可乘之机,在箱子未储物前拔下钥匙,到附近配一把相同的“备用钥匙”,偷东西易如反掌。
别的我不说什么,我想知道超市保安在这里起到了什么作用,形式主义吗?!要知道这些不法分子取下钥匙、偷东西都是在光天化日下的,在保安的眼皮底下的,可是保安仍旧在一排排储物箱前像领导巡视一样目光直视的兜来兜去,对此等异常行为漠不关心,不闻不问,这是对消费者负责吗?对此,超市仅以“不要将贵重物品寄放在柜内,因此顾客丢失物品,不应由超市担责”为由搪塞过去是没有道理的。虽然超市提供的保管服务是无偿的,在保管方没有故意导致保管物丢失,造成保管物持有者重大损失的情况下不附有赔偿责任。但是法律中也有规定经营者的义务,其中一条就是“经营者必须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和财产安全”,另外,摈着民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为顾客提供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保护,让顾客放心购物也是经营者义不容辞的的事。再说了,进超市要寄包也是经营者一方提出来的,你没办法做好善后工作就不要订这种规定,不想自己东西被偷又不管别人东西被不被偷,鱼和熊掌哪可皆得!超市持这种态度,保安就更悠闲自得了,反正丢了东西不用他们负什么责任,管他钥匙谁拿谁还呢。在目前国民素质普遍不高的情况下,很难通过教育使保安拥有工作责任心,只有超市等公共场所积极履行自己的义务,内部对保安的懈怠设置惩处措施,才可有效防止盗窃等类似的事件发生。有做的好的,行业内也可相互借鉴一下。
保安,保安,顾名思义,应该是保护安全的意思吧,且不说保护别人的人身安全(保安似乎看起来都不那么擅长与坏人搏斗),起码要尽最大的力保护别人的财产安全吧,否则还叫什么保安呢。由于保安是安全的第一道门,他们的工作懈怠问题不容忽视啊,希望大家都及早重视,减少不应有的各种损失。

